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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十一届“创意江北杯”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暨第四届江北区“少年创客” 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1-25 10:08:43     浏览量:261350次
 

 江北教办〔2018〕 123号

 

关于举办第十一届“创意江北杯”青少年

科技创新大赛暨第四届江北区“少年创客”

大赛的通知


各中小学(含职高)、幼儿园、区教师进修学院,各街镇:

为推动我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和创客教育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激活青少年创新思维,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素养,提高青少年科技实践教育工作的实效性,现决定组织我区第十一届“创意江北杯”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暨第四届江北区“少年创客”大赛,希望各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、积极参与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活动主题

体验 •创新 •成长

二、 活动对象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的任何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、学生团体、

教师均可报名参赛

三、 活动内容

1.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(创造发明、科学研究论文、机器人创意);

2.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、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选、青少年科技创意评选;

3.科技辅导员科教制作、科技辅导员优秀科教方案评选。

四、参赛规定及形式

(一)作品申报途径

报区参赛的作品可由学校汇总申报(未开展的学校可由家庭申报、街道汇总申报),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送到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,也可通过快递寄送(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万兴一路8号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 陈娜老师收)。

(二)作品数量要求

所有类别作品不限数量。

(三)作品报送时间

2018年12月10日—2018年12月20日,逾期申报视为无效。

(四) 作品报送要求

1.所有作品须报送纸质申报书和作品申报清单(见附件,一式一份),同时报送作品申报清单电子档。

2.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须按申报书要求对作品进行查新,发明作品须提交发明作品实物并附研究报告,科学研究论文有原始研究材料、实物、模型等的,可同时提交。

3.科学幻想绘画为4开纸规格,在背面贴上申报书。

4.以上作品更具体的要求、学科分类等请参阅附件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(2018年修订)》。

五、评奖办法

1.个人奖。原则上按大赛竞赛项目以单项作品总数的5%、10%、20%评出个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2.根据作品数量和质量等评选若干名优秀组织奖、优秀辅导员奖。

3.每件作品原则上限报1名辅导教师,确有多名辅导教师的,最多不超过3人,按贡献大小排列。

六、 工作要求

1.区教师进修学院少科中心将组织区创新大赛辅导教师培训,请各校关注进修学院相关通知。

2.申报项目必须是2017年 7月 1日以后完成的。往届已经参赛的作品没有重大改进前不得再次申报。

3.各校要高度重视,做好宣传组织,充分调动教师、学生及家长的主动性,开拓学校、社区、家庭科技创新教育联动新模式。

4.鼓励辅导教师参与“江北少科在线”QQ群(12482861)与全区科技教师共同研讨,如有疑问可咨询区教师进修学院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。

5.本次大赛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区教委、区科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。

联系人:谢迎暾、秦健

咨询电话:67075886,15310285953,13452896034

联系地址: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9015室


附件:1.科创大赛创新成果(含机器人创意)申报表

2.科技实践活动申报表

3.科幻绘画申报表

4.科技创意项目申报表

5.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申报表

6.第十一届“创意江北杯”申报作品汇总表




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  重庆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协会    

2018年10月22日



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   不公开    2018年10月22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