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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0年江北区中学生“法治少年 青春远航”演讲比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1-02 22:04:27     浏览量:9404次
 

关于举办江北区2020年中学生

“与‘法’同行 ‘典’亮未来”演讲比赛通 

 

各中学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典》)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是一部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。为发挥好思想政治课主渠道作用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真正让《民法典》走到学生身边、走进学生心里,引导青少年养成崇法、学法、尊法、护法、用法的良好习惯,同时为重庆市中学生第三届“法治少年 青春远航”法治教育特色活动推荐选手,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决定于20201120日举办江北区中学生“与‘法’同行 ‘典’亮未来”演讲比赛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    与“法”同行 “典”亮未来

二、参赛与观摩对象

参赛对象:各中学经初赛选拔出的学生(初中1名,其中18中、字水中学不超过2名;高中不超过2名)。

观摩对象:各中学初、高中政治学科教师、指导教师。

    三、活动安排

本次活动分初赛、复赛进行,各中学自主进行初赛,遴选出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复赛,每位参赛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。复赛以“演讲”方式进行,时间5-8分钟。复赛相关安排如下:

(一)演讲主题

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

(二)报名

以学校为单位填写《江北区2020年中学生“与‘法’同行 ‘典’亮未来”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》(见附件),并发送到指定邮箱:562572557@qq.com各参赛选手围绕演讲主题自行确定演讲题目。推荐表提交截止时间:1113日下午18:00

(三)复赛

参赛选手复赛当天参加完比赛后,方可在现场观摩。为公正起见,演讲过程中,参赛选手不可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姓名、单位等信息。(复赛当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

选手可选用背景音乐、视频、PPT、伴舞等辅助演讲,但请注意背景音乐或视频配乐只能为轻音乐,舞蹈演员或舞台道具不能干涉选手演讲,选手演讲须背对PPT,以确保演讲的连贯性。演讲稿、辅助音乐、视频等资料请于111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:562572557@qq.com

(四)演讲评分要求

 

 

1

仪表风貌

(满分10分)

 

☆ 着装得体,搭配自然(5分)

☆ 表情生动,精神饱满(5分)

2

言语体态

(满分15分)

☆ 吐字清晰,声音悦耳,语言规范简练(5分)

☆ 语速、语气、语调运用得当、自然(5分)

☆ 动作、手势、姿态运用得体、大方(5分)

3

内容及演绎

(满分55分)

☆ 聚焦指定的《民法典》相关内容,主题鲜明,突出其社会影响,导向正确,符合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(10分)。

☆ 内容适切,符合当前中学生认知水平(10分)。

☆ 素材真实,法治案例或法治新闻等选取得当,处理合宜(10分)。

☆ 脱稿演讲,逻辑严密,说理透彻,论证有力(15分)。

☆ 辅助手段运用得当,发挥出烘托渲染作用(5分)。

☆ 演讲时长控制在5-8分钟内(5分)。

4

亮点

(满分20分)

☆ 视角新颖独特,能有效激发观众兴趣(10分)。

☆ 深入浅出,启发思考,引发共鸣,现场反响好(10分)。

(五)注意事项

选手演讲内容必须围绕演讲主题展开,必须坚持原创,鼓励创新,不得抄袭或使用在其他活动中已使用过的内容,一经查实(重复率超过20%)取消获奖资格并全区通报。

    四、奖项设置

参赛选手奖:本次大赛初中组、高中组分设一、二等奖,最后从获奖选手中推荐初、高中各1名参加于202012月举行的重庆市中学生第三届“法治少年 青春远航”法治教育特色活动。

指导教师奖:本次活动为每位获奖选手设置1名指导教师奖。

    附件:江北区2020年中学生“与‘法’同行 ‘典’亮未来”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

 
 

 

重庆市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2020年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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